人行道上乱挂推销彩旗,鱼珠街有商家被要求整改拆除
2019-09-17 20:30:58

                                                                         


人来人往的街头,一排排飘舞的广告彩旗并不少见。但这些彩旗如果属于未经审批而乱悬挂,商家或将面临整改,以及处罚。9月14日,经过鱼珠街执法队队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之依法劝导后,鱼珠街辖内某汽车旗舰店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而悬挂的宣传广告彩旗,依法拆除。


小e了解到,某汽车旗舰店对出的三岔路口,某家具城在路旁的护栏上打出了13个家具促销彩旗。同样被巡查的工作人员要求整改拆除。







▲未经审批悬挂的宣传彩旗


9月14日13时45分许,黄埔区城管局通知称,位于中山大道茅岗BRT公交站北侧的某汽车舰旗店,利用门前护栏和空地上拉挂彩旗、横幅搞推销活动,影响市容环境。


接通知后,鱼珠街执法队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处理。只见,21个彩旗斜插着,在人行通道上空飘摇,挡住行人视线。来往电动车骑客若稍有不慎,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危险。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旗舰店询问情况。原来该汽车舰旗店为了提高营销效益,在未经审批下,以拉横幅、挂彩旗等方式,利用节日期间人员密集的时候,开展广而告之的推销活动。




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


需要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设置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批复。


擅自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或者刻画、涂写的,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临时张贴、设置横额、标语等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商家按要求拆除彩旗




宣传标语拆除前
宣传标语拆除后




彩旗挡住视线,可能引发电动车冲撞行人的安全事故。通过执法人员一番法律宣传,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与执法人员一起拆除了两个横幅、21个彩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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