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嘢!长洲街河涌水质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原来一年多里做了这件事……
2019-09-19 15:33:02


过去,因油烟、污水直排,导致周边环境变差的例子时有发生,引发居民不满并进行投诉,过去一年多来,长洲街环保中队接到多宗投诉,并要求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并安装环保设备,如今,岛上的餐饮企业大部分已安装了油烟和污水过滤器,减少了直排的现象。


近年来,“环保”愈发受到人们的重视,人们也逐渐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在过去一年多里,长洲街的环保情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不仅全岛餐饮企业大多安装了

油烟和污水过滤器,

还基本排查整治了岛上“散乱污”场所,

让岛上大部分公司、餐饮单位

进行了环保备案,

底数基本登记在册。

岛上哪家单位存在污染情况、是否达标,

大多清清楚楚,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

“散乱污”整治工作成效初显。







排查、整治岛上“散乱污”场所



由于二十多年来一直坚持保护性开发,长洲岛上除两家大型军工企业以外,基本没有生产性的污染企业进驻,“散乱污”场所主要以餐饮、养殖、违建为主。






据悉,自“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开展至今,长洲街在2018年9月5日前共完成“散乱污”场所排查整治223处,其中整治提升161家,关停取缔62家。


在此基础上,2019年“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散乱污”场所42家,被列入升级改造类和关停取缔类的,目前已完成整改。




△街道领导带队督导“散乱污”场所整治情况。




△向“散乱污”场所负责人讲解相关政策并要求落实整改。


工作人员还根据市工信局提供的696家用电大数据清单,即根据用户用电量情况,一家一户上门查看是否是“散乱污”场所,最后排查出6家,被列入升级改造类,目前已完成整治。



△根据用电量,一家一户上门排查。




△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借助“有呼必应”平台解决红虫养殖场


红虫,估计很多街坊都没听说过,但养殖红虫容易滋生蚊蝇,废水还会污染水源甚至造成耕地重金属污染,而且红虫携带病菌,有感染疾病的可能。在长洲码头附近,曾有一个红虫养殖场。“之前多的时候,这里有30只渔船在捕捞红虫,然后在长洲靠岸,送到养殖场里进行清洗、养殖。”环保中队工作人员介绍道。


在接到相关投诉后,环保中队以“散乱污”为抓手,通过“令行禁止 有呼必应”平台,呼叫区里各个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要处理这个养殖场,光靠环保中队的力量是有限的,以前要一个一个单位发函,这次直接通过‘令行禁止 有呼必应’平台,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很快就协调各部门过来处理。”





在经过多次上门讲解政策、督促整改后,目前已将该红虫养殖场所拆除。



△拆除现场。




△红虫养殖场目前已拆除。


在过去一年多里,还有多个不合规的“散乱污”场所被整治清理。目前长洲地铁站已经开工,而在此之前,这里有一大片是垃圾回收点,环保中队以“散乱污”为抓手,积极协商迁走该回收点,从而助推地铁顺利进场施工。



△原在长洲地铁站地块上的垃圾回收站。





△该“散乱污”场所清理后,地铁正有序进场施工。



全岛餐饮企业大多已安装油烟和污水过滤器


“岛上不少农庄,不仅乱搭棚、还养鸡,没有餐厨油污处理装置,是直接排出去的,把后面的树木都熏死了,这种情况很多”,长洲街环保中队李队长介绍道。




△岛上清查的“散乱污”场所。


在环保中队接到的不少投诉中,很多涉及餐饮企业的油污排放问题。环保中队根据相关规定,一家一户上门,要求相关餐饮企业安装油烟装置和污水过滤器等环保装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全岛大部分餐饮企业已安装完毕。而且污水过滤器排出的污水,接入了辖内的污水管网,不再直排入河涌。


最典型的例子之一就是,长洲街深井社区的花基新村。作为一个老社区,花基新村一楼有不少小餐饮店,平时餐饮店的油污与居民排污管混用,经常堵塞化粪池,导致污水漫溢。经过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花基新村的商户按照出具的综合整改办法建了油池,排烟管安装了油污过滤装置,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检测餐饮、食堂排气排水情况,对未达标的要求尽快完成整改。


李队长介绍道,“现在餐饮店的洗碗池下面装了污水过滤器,把渣和油隔掉一层后,再进去地下沉淀池,期间隔了5级,最后一层还有一个净化装置,让餐饮店装上这些后,整个长洲岛的水、空气,减少了很多污染,环境各方面都有很大改善。”



△环保中队接到市民投诉并现场查看。



近年来,长洲街响应绿色发展号召,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环境监管责任体系,针对一年多以来“散乱污”整治工作,研究了一系列办法,目前整体效果良好。



△在全街道进行“散乱污”宣传。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是惠及子孙后代的事,

所有岛民一起来守护这片蓝天吧~




相关知识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