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类就乱丢,罚款!又一人在鱼珠将被罚
2019-10-09 19:01:58

                                                                         


目前

广州市已进入垃圾分类新时代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在日常生活中

切勿抱侥幸心理随意乱丢垃圾!

不规范投放垃圾的行为

不仅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还将依法面临处罚





近日

在鱼珠街

又一人因随意在路边丢弃垃圾

被处罚







10月8日上午,车主周某某来到鱼珠街执法队,就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案件接受询问。据悉,他将面临20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10月2日,车主周某某运载的保温棉从车上掉落。发现情况后,他非但没有将保温棉搬上车辆运走,而是就近丢弃在路边。这一不文明行为,被责任心较强的值班保安发现,并后报警。


当天,鱼珠派出所民警和街道城管队员联合执法,依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周某炳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车主运载的废弃保温棉






现场回顾



10月2日20时许,鱼珠街执法队值班队员卢至平接到队长易武预警电话称,派出所民警正在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北侧处理一起偷倒生活垃圾案件,需前往处理。



▲民警城管联合处理乱丢保温棉警情


接报后,卢至平立即奔赴现场。经了解发现,一台车号为粤A7***X农用车停靠在广本北路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北侧,路边3捆保温棉堆放在路旁,执法人员立即拍照取证。


原来,车主周某某从增城区运来几包废旧的保温棉。途中,周某某卸去了压在保温棉上的钢管。在没有重物压盖,加上路面不平颠簸下,保温棉弹起几次跌落路面。


周某某认为,这些保温棉用途不大,变没有再次将它们搬运到车上,而是顺手丢弃在路旁。这一幕被稀土有限公司值班保安撞个正着,并报警。


由于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案件行政主体确属城管执法部门,周某某在民警《检查笔录》上签字后,案件便交由街道城管执法队依法处理。


直到10月8日上午,行政相对人周某某来到鱼珠街执法队,就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案件接受询问。据悉,他将面临20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丢弃的保温面被责令装回车上




据了解,自2018年7月1日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来,鱼珠街执法队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宣法和处罚列入常态化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鱼珠街先后对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不力、4次对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违法行为,开出了罚单。






知多D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