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夜色隐蔽、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时机
驾驶没有取得危险运输资质的车辆
运输燃气瓶谋取利益的赵某
没想到被机智的执法人员抓个现行
10月26日晚上,黄埔区公安分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和区城管局三部门联合行动,查处了这起非法营运危险品案件。
据悉,一台货柜车连续三天利用夜色时分到鱼珠辖区运输燃气瓶。收到黄埔区城管局电话指令后,鱼珠街执法队立即行动,于18时30分许赶赴现场。而此时,番禺区公安分局鱼珠派出所值班民警余建阳、区交通局派员先后来到现场,联合查处。
在坑田七巷巷口,一台车牌号码为粤A ****X货柜车正在装载燃气瓶。鱼珠街执法队教导员易武叫停搬运工作。当事人赵某不能提供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并对连续3天运输待充装液化气钢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并查扣车内15公斤液化气钢瓶空瓶56个,送至许标燃气茅岗经营部茅岗站保管。
交通部门采取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违法车辆由拖车暂扣至红山停车场等候处理。
赶至现场的鱼派出所值班民警余建阳和执法队教导员易武,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宣传,并将固定证据、相关文书等手续进行了交接。
据鱼珠街安委办主任赖策介绍,天然气属于二类危险物质。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等会造成安全隐患和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均属危险物质,运输此类物质必须取得国家发放的危险物质运输许可证。申办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要求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需要进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实施处罚。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已启动立案程序,对赵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圩六钢瓶一辂拖
运输无证隐忧多
部门联合依规治
五指弹吟正气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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