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街坊,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干货来了!
2023-03-22 22:59:33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


哪些人可以认定?


如何办理认定?


可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一起来划重点!


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广东省户籍且常住地在广州市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其失业登记连续有效1年以上,且1年内没有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13.广州市户籍低收入家庭成员。

14.广州市户籍属单亲家庭需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人员。

15.广州市户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


如何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申请条件

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和失地农民外,其他类别人员均需先办理广州市失业登记,且仍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请方式

(一)网上申请。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劳动就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出认定申请。

(二)窗口申请。

广州市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广东省户籍且常住地在广州市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三、所需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持身份证。本省户籍人员持身份证、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通过窗口申请时需填写《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告知书》。

属于以下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如下材料:

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提供《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贫困家庭材料以及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材料,以及本人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

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相关材料。

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提供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相关材料。

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相关材料。

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患病亲属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相关材料。

低收入家庭成员,提供《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

属单亲家庭需抚养子女一方人员,提供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三项材料之一,以及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等。

申请人通过网上办理,只需上传上述材料至网上办理系统;通过窗口办理,只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四、办理流程和时限

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后,通过街道(镇)范围内公示、初审、审核完成认定。申请人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相关规定可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


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后(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所创办的企业按相关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按相关规定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街坊,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黄埔街道申请办理

办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362号黄埔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227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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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黄埔街公服办